112年度本市轄內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申請採摘箭竹筍
- 發佈日期:2023-01-12
- 截止日期:2023-09-30
- 發佈單位:三芝區公所
- 類 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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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申請採摘箭竹(包籜矢竹)筍作業要點及新北市政府辦理轄內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申請採摘箭竹筍標準作業流程圖(含公所)辦理。
依據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申請採摘箭竹(包籜矢竹)筍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採筍時間每年分2期開放,第1期自2月15日至4月15日,第2期自8月1日至9月30日,故貴公所即日起可受理民眾申請案件,並請協助週知「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申請採摘箭竹(包籜矢竹)筍作業要點」相關規定。
另為避免民眾採筍時遭遇危險,隨函檢附陽明山國家公園公告「陽明山國家公園內潛在危險地區」一覽表1份,請貴公所於民眾申辦採筍業務時,一併提醒民眾注意相關安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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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