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環保葬鼓勵金措施
- 發佈日期:2024-10-24
- 發佈單位:民政災防課
- 類 別:公告訊息
- 公告日期:2024-10-24
- 主辦單位:三芝區公所
- 依 據: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113年10月23日新北殯綜字第1135171279號函
- 公告內容:
- 1.有關本市環保葬鼓勵金措施之申請條件如下:
- 自本市公立納骨塔遷出或自本市公墓起掘骨灰(骸)次日起1年內完成環保葬。
- 完成前述環保葬次日起1個月內,向本市殯儀館服務中心臨櫃申辦。
- 申請人及亡者不限新北市民。
- 環保葬地點不限於本市。
- 自本市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遷出骨骸改環保葬者:新臺幣2萬元。
- 自本市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遷出骨灰改環保葬者:新臺幣1萬元。
- 自本市公立公墓起掘骨灰(骸)改環保葬者:新臺幣1萬元。
- 自本市公立公墓範圍外起掘骨灰(骸)改環保葬者:新臺幣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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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