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行政職系課員
- 正取:1人
- 備取:2人
- 發佈日期:2026-03-04
- 截止日期:2026-03-17
- 發佈單位:三芝區公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辦理工務課相關業務。
2.工務課預算控管。
3.水資源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芝區公所(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一段32號)
- 薪 資:不公布
- 學歷/檢定要求: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者。 - 徵才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情事者。
3.工作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團隊意識及良好溝通能力。
4.熟稔電腦文書處理,並能配合機關業務需求加班。
5.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報名手續: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5年3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時應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8.若具汽(機)車駕照請檢附。
(三)報名文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通知面試。 - 甄 試:
-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本職缺如原出缺緣由消滅,本次甄補即失效,應試者不得異議。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
- 備 註:
- 聯絡人及電話:(02)26362111轉287人事室柳小姐,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362111轉275工務課吳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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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3-04